??5月泉州又有2幅商住地即將出讓
??一幅位于寶蓋鎮(zhèn)塘后村
??2013-29-02號地塊
??一幅位于靈秀鎮(zhèn)加曾寨
??2021S-10號地塊
??兩幅地塊將于5月28日拍賣
??2013-29-02號地塊
??采取“限地價、競配建”方式拍賣
??規(guī)劃為高端住宅項目
??2021S-10號地塊
??采取“限房價、限地價、競配建”
??毛坯限價11000元/㎡
??石獅2013-29-02號
??1、宗地總面積: 18356.5平方米
??2、宗地坐落:寶蓋鎮(zhèn)塘后村
??3、出讓年限:70年
??4、容積率: 大于或等于1.1并且小于或等于2.5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20綠化率(%):大于或等于35 建筑限高(米)::小于或等于80
??5、主要用途:城鎮(zhèn)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6、起始價: 18000萬元
??7、加價幅度:100萬元
??8、出讓時間:5月28日
??石獅2021S-10號
??1、宗地總面積: 31959平方米
??2、宗地坐落: 靈秀鎮(zhèn)加曾寨
??3、出讓年限: 70年
??4、容積率: 大于或等于1.1并且小于或等于2.5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18綠化率(%): 大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80
??5、主要用途:城鎮(zhèn)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6、起始價: 25400萬元
??7、加價幅度: 100萬元
??8、毛坯限價:11000元/㎡
??9、出讓時間:5月28日
??具體公告如下:
??石獅市自然資源局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出讓公告(獅自然資公告告字[2021]5號) 獅自然資公告告字[2021]5號2021/4/25
??經石獅市人民政府批準,石獅市自然資源局決定以拍賣方式出讓2(幅)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拍賣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guī)劃指標要求: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申請人應當單獨申請。申請人應具備的其他條件:
??本次出讓2宗地塊商服建筑面積占總計容建筑面積的比例應不大于10%。其中2013-29-02號宗地規(guī)劃為高端住宅項目,設計戶型不得少于200平方米,其中設計戶型250平方米的應占計容建筑面積50%及以上。2宗地塊其他具體要求詳見本次拍賣出讓文件。
??2013-29-02號宗地采取“限地價、競配建”方式拍賣出讓,銷售價格由市場自行調節(jié)。競買人應在競買申請書中承諾,如競得該地塊,在項目建設達預售條件時,該項目商品房的預售價格接受政府調控。2013-29-02號地塊溢價率不超過48.89%,該宗地成交土地出讓金上限價格為26800萬元,拍賣價達上限價格26800萬元時,不再接受更高報價;對于有意向的多個競買人,轉為競配建(競報無償移交政府的住宅建筑面積),每次竟報配建面積應不少于200平方米或其整數倍,竟報配建面積最多者為競得人。以竟配建方式竟得宗地后,競報無償移交給政府的部分應在宗地開發(fā)建設時納入首期建設,在建成并通過分幢驗收后即無償移交給政府指定的接收單位,競得人應以套為單元移交,實際無償移交的建筑面積應盡量接近且等于或多于竟報面積,多于竟報面積的部分也應無償移交;無償移交的住宅建筑具體位置由政府指定的接收單位選定,樓層分布在11至20層。
??2021S-10號宗地采取“限房價、限地價、競配建”方式拍賣出讓,限定項目建成后住宅最高銷售均價為毛坯房價格11000元/平方米。2021S-10號宗地溢價率不超過48.82%,該宗地成交土地出讓金上限價格為37800萬元,拍賣價達上限價格37800萬元時,不再接受更高報價;對于有意向的多個竟買人,轉為競配建(竟報無償移交政府的住宅建筑面積),每次竟報配建面積應不少于100平方米或其整數倍,競報配建面積最多者為競得人。以競配建方式競得宗地后,競報無償移交給政府的部分應在宗地開發(fā)建設時納入首期建設,在建成并通過分幢驗收后即無償移交給政府指定的接收單位,競得人應以套為單元移交,實際無償移交的建筑面積應盡量接近且等于或多于競報面積,多于競報面積的部分也應無償移交;無償移交的住宅建筑具體位置由政府指定的接收單位選定,樓層分布在11至20層。
??三、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出讓采用增價拍賣方式,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本次拍賣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拍賣出讓文件。申請人可于2021年04月28日至2021年05月26日到石獅市土地收購儲備發(fā)展中心獲取拍賣出讓文件。
??五、申請人可于2021年04月28日至2021年05月26日到石獅市土地收購儲備發(fā)展中心向我局提交書面申請。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21年05月26日11時00分。經審核,申請人按規(guī)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局將在2021年05月28日11時00分前確認其競買資格。
??六、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活動定于2021年05月28日16時00分在石獅市新行政服務中心大樓五樓大會議室舉辦(濠江路侖后段錦峰花苑旁)進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1.成交價款即該幅地塊的總地價,不包括契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森林植被恢復費、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及小區(qū)水電工程、排污等建設應繳納的費用(以上各項稅費由競得人按規(guī)定向各相關部門另行繳納,其中耕地占用稅和契稅須在土地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內向稅務部門申報繳交)。
??2.競得人自競得之日起30日內應繳交宗地拍賣成交價總額50%的地價款(競買保證金轉作定金,定金可抵作地價款),余款自競得之日起60日內全部付清。競得人未能按約定時間支付成交價款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欠繳款額的1%加收滯納金。超過60日仍未全部繳交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取消其競得人資格,沒收競買保證金,并追究其法律責任。
??3.建設期限:上述2宗地塊均按現狀交地,自成交之日起1年內開工建設,3年內竣工并交付相關的配套設施給市直相關部門,違約的按合同約定收取違約金,構成閑置的按《閑置土地處置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53號)規(guī)定處理。
??4.本次出讓宗地應按《石獅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石獅市養(yǎng)老事業(yè)補短板任務分解表(2017-2020)>的通知》(獅政辦[2017]187號)規(guī)定,配置居家養(yǎng)老服務設施,并與住宅同步規(guī)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建成后無償移交市民政部門;按《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大力發(fā)展裝配式建筑的實施意見》(泉政辦(2017)159號)、《石獅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大力發(fā)展裝配式建筑的實施意見》(獅政辦(2017)215號)等文件規(guī)定,總建筑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的商品住宅項目中裝配式建筑面積要達20%以上;按《泉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泉州市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xù)健康穩(wěn)定發(fā)展若干意見(2018-2025年)的通知》(泉政文(2018)87號)要求,宗地項目建設單體質量要求達到泉州市優(yōu)質工程及以上;按《福建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關于切實強化環(huán)衛(wèi)基礎設施規(guī)劃建設的通知》(閩建城[2014]23號)規(guī)定,同步配套建設環(huán)衛(wèi)基礎設施,具體要求如下:作為商品房開發(fā)的住宅小區(qū)需配套建設一座用地面積約200平方米的垃圾收集、分類站(含管理房),配套建設吊裝自壓式垃圾轉運車輛、吊桶、清洗除臭設備及生產、生活水電;小區(qū)內設置垃圾分類桶,由保潔人員運輸至垃圾收集分類站并轉運至垃圾焚燒廠處理;配套建設垃圾分類智能化軟件系統平臺和智能化設備,為小區(qū)居民提供垃圾分類的服務。項目生活用水二次供水應按《石獅市城鎮(zhèn)(住宅)生活用水二次供水設施建設和管理實施方案的通知》(獅政辦[2019]27號)及《石獅市城鎮(zhèn)(住宅)生活用水二次供水設施建設和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fā)石獅市城鎮(zhèn)(住宅)生活用水二次供水設施改造實施細則)等文件的通知》(獅城管[2019】82號)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5.本次出讓宗地競得人應按《石獅市自然資源局關于印發(fā)石獅市推行商品房項目“交房即交證”便民利企工作方案的通知》(獅自然資(2020】106號)規(guī)定,列入“交房即交證”服務范疇。
??6.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的有關其它具體事項詳見拍賣出讓文件,拍賣出讓文件與本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石獅市自然資源局對本《公告》有解釋權。
??八、聯系方式與銀行帳戶聯系地址:石獅市公務大廈4樓415室土地儲備中心聯系人:蔡先生、張小姐
??聯系電話:0595-88712212
??開戶單位:石獅市土地收購儲備發(fā)展中心
??開戶銀行:石獅農商銀行南洋路支行銀行帳號:9070 6100 1001 0000 0629 61
??石獅市自然資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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