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廈門廣電消息,去年底,廈門發(fā)布集體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推行房票補償的試行意見。近日,同翔高新城新圩片區(qū)E項目房屋征收項目簽約現場,開具了廈門住宅房屋征收的首張房票,這意味著廈門“房票補償安置”工作正式啟動。
在領取到房票后,選購了位于翔安區(qū)政府周邊的商品房,從征收補償安置協(xié)議簽訂,到房票開具、購房,耗時僅半個小時,全程規(guī)范有序,高效透明。
去年底,廈門發(fā)布相關試行意見,明確集體土地上的住宅房屋征收可試行房票補償,房票補償的范圍限定在集美、海滄、同安、翔安四區(qū)。
持有房票的被征遷居民,可在征收項目轄區(qū)范圍內,購買已辦理預售許可或現售備案的新建商品房、已辦理不動產登記的商品房,以及按規(guī)定可公開銷售的安置型商品房、安置房和競配建房。
房票實行實名制,使用期限最長不超過24個月,在滿足被征收人戶人均居住面積不低于35平方米的前提下可轉讓。為鼓勵被征收人選擇房票補償,有關方面還做出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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