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居買房訊 近日,廈門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發(fā)布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直管公房住宅承租人變更戶名工作的通知。
主要內容如下:
一、變更戶名適用于執(zhí)行標準租金的直管公房住宅。
二、擬承租直管公房住宅的人員為變更戶名的申請人。申請變更戶名應當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一)申請人具有本市戶籍、年滿18周歲且在本市未享受過住房優(yōu)惠政策。
(二)承租人及其配偶無多頭占房的情形。
(三)承租人名下直管公房無欠繳租金。
三、變更戶名的情形及對應條件:
(一)承租人死亡,其直系親屬申請變更戶名。申請人應當按變更戶名順序確定,變更戶名第一順序為配偶,第二順序為父母、子女,第三順序為孫子女、外孫子女。申請人應當取得前順序以及同順序中符合申請條件的其他直系親屬的同意。
(二)承租人離婚,原配偶申請變更戶名。申請人應當取得承租人的同意或生效法律文書。
(三)承租人戶口遷離本市,其直系親屬申請變更戶名。申請人應當實際居住于擬變更戶名的直管公房住宅,并由承租人及其配偶通過公證形式指定。
(四)承租人在世,其直系親屬申請變更戶名。申請人應當實際居住于擬變更戶名的直管公房住宅,且在本市無其他住房,并由承租人及其配偶通過公證形式指定。但承租人名下僅有一套直管公房住宅,且在本市無其他住房的,不予變更戶名。
(五)房屋被征收安置承租兩套以上直管公房住宅,其共同安置對象申請變更戶名。申請人應實際居住在擬變更戶名的直管公房住宅,且承租人及其共同安置對象應當就變更戶名方案達成一致。承租人應當至少繼續(xù)承租其中一套以上直管公房住宅。
(六)1999年12月31日之前單位將直管公房住宅調配給本單位正式職工(含固定工)實際使用,實際使用的職工個人申請變更戶名。申請人應當自調配起實際居住于擬變更戶名的直管公房住宅。
四、承租人及其配偶取得兩套優(yōu)惠政策住房,合計建筑面積超過家庭住房面積控制標準,但單套建筑面積均未超標,符合變更戶名條件的,可予變更戶名,超標部分面積按商品房租金指導價計租。
五、承租人及其配偶多頭占房的,不予變更戶名,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清退。
樓盤點評
寫評論